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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9-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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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有关班级:

为切实做好2018-201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及奖励标准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处分;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综合排名在本专业的50%以内,参评当学年度没有不及格科目;

5.系我院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生活俭朴,且必须是已被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二)奖励标准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二、评审程序、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1.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 2018— 201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一式一份),并提供2018-2019学年度成绩单(一份,经院教务办审核并加盖公章)及获奖证书等相关证书复印件交班主任。

2.请各班主任组织班级评议小组进行评议,并于201910月18日下午5:00前将《 2018— 201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及《2018— 201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推荐名册》(附件2,一份)纸质版交学工办310,《2018— 201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推荐名册》电子版发送到754832274@qq.com。

3.各班级务必在10月18日下午5:00之前完成信息的录入。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网址:(http://218.76.27.109/pros/identity/index.action)

4.学工办组织院评议小组进行评议并报院学生工作委员会审批后,进行为期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学院上报到省教育厅。

三、其他

1.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输机前必须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数据导入系统才能导进励志奖学金名单。所以,请各班输机前,先按照省系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导入模版导入贫困生数据。

2.请各班级认真做好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国家励志奖学金真正用于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3.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4.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材料由省教育厅审核汇总报教育部批复后,学校将奖励资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学校计财处将奖励资金直接发放到学生本人的校园卡。 

 

附件1:2018—201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xls 

附件2:2018—2019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班级推荐名册.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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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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